关于举办《中小企业服务年之创业巡讲》专项活动的通知
各市(地、省农垦总局、森工总局)、绥芬河市、抚远县工信主管部门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14号)文件精神,鼓励创办小企业,努力扩大社会就业。工信部结合“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”在部分省市组织开展创办小企业巡讲活动。我省经过积极争取,结合我省开展“中小企业服务年”活动,并根据全省工信系统创业主管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,特举办一期针对创业管理者和创业者、创业初期小企业的创业巡讲培训活动。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巡讲目的
通过开展“中小企业服务年之创业巡讲”活动,使创业管理者和初创小企业,了解我国扶持创办小企业的政策,掌握创业的基本技能,增强创业的信心,提高创业管理能力和水平。
二、巡讲活动形式
巡讲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统一组织,黑龙江省工信委创业处、培训处主办,伊春市工信委和黑龙江省企业协作协会承办。于2012年7月23-26日在伊春市举办,活动时间四天,限额60人。
三、巡讲内容
我国扶持创办小企业的政策,创业的基本概念,创业需要具备的条件,创业机会的选择,商业计划书的编制,市场定位及营销计划的制定,企业管理及融资。重点在于使学员了解创业除激情以外更需要理性思考和规划,解决创业如何入手的问题,课程的顺序:认清自我掌控的资源,根据自身资源条件选择创业基点,对拟创办的企业作全面的规划。
四、巡讲对象
(一)各市(地、省农垦总局、省森工总局)、绥芬河、抚远工信部门主管创业工作的科(处)长,创业基地、创业服务机构负责人,每市(地)组织2人参加;
(二)伊春市组织部分有创业意愿者、创业初期小企业负责人;
(三)赛飞创业辅导师。
五、时间地点
伊春站巡讲安排:
时间:7月23-26日。23日上午12:30前报到,下午正式开始上课。
地点:伊春市惠群酒店(伊春市新兴西路248号工商银行对过)。
联系人:省工信委 李德昌 0451-53638248 伊春市工信委 李咏微 0458-3878946 省企业协作协会 李丽华 13945092378 报名请同时报送下面邮箱:chuangyechu@126.com 13945092378@126.com yccyk3878946@126.com
报名截止日期:2012年7月10日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此次巡讲活动统一标识为“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之创业巡讲”。
(二)请各市(地)创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活动。伊春市负责组织25名当地学员参加活动,负责落实具有多媒体环境或能够上互联网的巡讲场地,有条件的学员可自带笔记本电脑。此次巡讲活动讲师团师资由工信部委派,学习免费,食宿费用自理。
(三)请参加过赛飞创业辅导师培训班的学员积极参与巡讲活动。
(四)学员到达伊春后,请自行前往宾馆报到。乘车路线:在伊春火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,在伊春公路客运站乘坐8路公交车均到伊春职业学院下车。
附件:1、报名回执
2、中小企业服务年之创业巡讲课程方案
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
附件1 报名回执